英国路华公司状告商评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在一审判决中胜诉,或将成为“陆虎”品牌回归路虎的一个积极信号。这是外资公司首次在有本土汽车企业涉入其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们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撤销了商评委的原裁定,责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因为商评委10年前拒绝撤销被吉利集团注册的“陆虎”商标,英国路华公司于今年年初一纸诉状将国家商评委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之后认定,吉利集团作为专业的汽车生产企业,显然对本行业中“陆虎”商标的使用和一定的知名度是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吉利集团仍然注册争议商标,其行为明显具有不正当性。
而在此之前,在外资发起的诸如丰田吉利商标纠纷,奇瑞QQ和通用雪佛兰SPARK乐驰、本田CRV和双环来宝SVR、菲亚特熊猫和长城“精灵”等多例涉及外观专利权纠纷中,本土汽车企业毫无例外都获得了本土诉讼的胜利。
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商评委败诉让那些希望借“抢注”知名海外品牌以达到“傍名牌”效应的本土企业提出警醒——在品牌塑造上没有任何捷径可走。而对于此案的直接后果就是,英国路华可能真正拿回属于自己的但是却争议了10年之久的“陆虎”商标。
据悉,早在1996年,英国路华公司就已经以“陆虎”为“LANDROVER”的中文翻译商标,在中国进行大量的品牌宣传和媒体推广工作,而吉利则是在1999年申请注册“陆虎”商标,并在2001年3月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复。为此,LANDROVER在随后登陆中国市场时,只能另起炉灶更名“路虎”。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作者:杨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