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开始的新能源示范城竞赛中,德州或将抢占先机。
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在“十二五”计划兴建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尽管国家尚未组织地方申报,但消息灵通的地方政府如德州已经开始申报,并获批准。
“德州市的《德州市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国家能源局批准,德州成为能源局批准的第一个新能源示范城。”德州市发改委主任刘长青对记者称。
记者了解到,在德州之外,敦煌也在积极申报,其已制定《敦煌新能源城市发展规划》,五一之前已在北京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规划》,德州在未来的五年,使新能源消费在社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有望增长1.6倍多,即由2010年的3%提高到2015年的7.8%左右。
新能源消费比例拟增长1.6倍
德州尽管太阳能产业很发达,但目前仍是一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城市,新能源消费在社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在2010年只有3%。
根据德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德州市GDP将增加到约515亿元,考虑到能源利用技术提高及节能减排措施的应用,按单位GDP能源消费系数为0.875吨标煤/万元计算,2015年德州城区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450万吨标准煤左右。
“由于德州煤炭、石油等能源主要依靠从外部调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德州市能源消费的不断增加会加剧能源供求矛盾,而化石能源消费的增加则会加速环境恶化。”刘长青表示,“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将是开发利用新能源的一个重要抓手。”
根据《规划》,德州确定了新能源示范城的建设目标,即到2015年,德州市新能源开发量将达到35.13万吨标煤,新能源消费在德州市城区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7.8%。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能源示范城将主要在太阳能、地热和垃圾资源三个方面展开,《规划》并明确了开发重点领域的具体目标。
比如,在太阳能领域,到2015年,德州城区太阳能集热器保有量将达到92万平方米,人均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1.12平方米/人等;在地热方面,到2015年,德州城区利用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面积达到213.5万平方米等;还将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装机容量1.5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8000万千瓦时,可以替代标准煤2.56万吨/年。
“如果上述规划实现,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7.82万吨/年。”刘长青介绍。
资金、部门协调或成难题
尽管德州提出了一个新能源使用的美好愿景,但这一愿景能否落实还存在着诸多未知数。
技术并不是难题,“根据国家能源局对《规划》的批复,主要提的意见是项目资金能否落实,城市规划能否协调发展。”一位参与新能源示范城规划研究的能源专家对记者表示。
首先是资金能否落实。根据《规划》,实现前述愿景到2015年需要累积投入资金高达74.91亿元。
这块投入将以市场为主,政府配套为辅。“至于德州市政府出多少,国家能源局出多少,现在由于新能源示范城的实施方案还没出来,所以配套的金额还不能确定。”刘长青分析。
据《规划》,德州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将对太阳能、地热和垃圾焚烧等相关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记者了解到,税收优惠的具体比例还在研究中。
在资金之外,部门之间的协调也将是一大难题。由于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所以,刘长青坦承,《规划》由发改委制定,但执行还要靠各个职能部门,能否落实一方面就要看各个部门的配合,另一方面也要看政府领导的决心。
比如,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问题上,就需要和企业、能源主管部门和城建部门等多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实现预定目标。
前述能源专家对本报分析,能源局对《规划》的批复指出,《规划》要写入当地的“十二五”规划之中,以此避免执行环节的扯皮。
此外,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方面,也需要解决环境问题。“每个城市都产生垃圾,垃圾的处理利用既是能源问题也是环境问题,而垃圾焚烧在民众中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要慎重妥善发展。”前述能源专家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