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正式印发《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并于昨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剑刚表示,按照部署要求,本市将走出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力争经过5到1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水利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本市计划安排水利建设投资810亿元,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城市供水、防汛减灾、水生态环境治理、农村水利和水利基础能力五个方面、82个建设项目。
五个方面任务惠及民计民生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正式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15年本市水利实现“六个显著提升”,2020年基本建成水利“六大体系”。《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本市水利改革发展的五个方面主要任务。
据悉,“六个显著提升”包括:水资源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外调水量8亿立方米;防汛抗旱能力显著提升,城市防洪和防潮标准超过百年一遇,中心城区积水淹泡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海河干流等主要河流水系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农村水利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农田排涝标准大幅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水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水利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成的水利“六大体系”包括: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供水保障体系;设施达标、蓄泄兼筹的防汛抗旱保障体系;河湖健康、和谐宜居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保障体系;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制度健全、规范有序的社会管理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本市水利改革发展的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具体包括: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加强引江、引滦和引黄联合调度,建成南水北调中、东线调水工程和市内配套工程,实施于桥水库周边综合发展规划,优化供水厂网布局,新建、改扩建大港、汉沽等一批供水水厂;加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完成独流减河、永定新河二期、蓟运河、大清河、潮白新河、北运河等行洪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积水片、雨污合流地区和老旧排水设施改造;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高标准完成清水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截污纳管、污泥处置和面源污染治理,服务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基本完成农村骨干深渠河网清淤疏浚、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和农用桥闸涵维修改造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建成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农业雨水集蓄工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今晚报记者李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