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10日公布了计划中的矿业税立法草案,并表示预计在年底之前提交议会投票表决。
矿产资源租赁税(Minerals Resource Rent Tax)计划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征收,适用于在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和煤炭开采项目。现行石油资源租赁税(Petroleum Resource Rent Tax)征收范围将被扩大至澳大利亚境内外的所有石油和天然气项目。
如预期那样,澳大利亚将对采矿项目利润征收30%的税,并按长期政府国债收益率加7%的利率结转未扣亏损。
与草案同时公布的澳大利亚财政部情况说明书显示,新投资项目将通过即期冲减的形式享受优待,而非在数年中计入折旧。这使矿业项目可以立刻使用扣减,并意味着一个项目在获得足够的利润偿还前期投资前都不用支付任何矿产资源租赁税。
如同之前与一些大型矿业公司达成一致的那样,该税项可以全额扣州特许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