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超级集体组织”已经悄然进入房地产领域,并且打着“国务院直属供销系统地产央企”的大旗,正在卯足马力加速拓展房地产业务。
本报记者近日获悉,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的中国供销集团,正在通过旗下的地产业务平台中合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合置业”),在全国各地跑马圈地。力争在3~5年内,将地产业务发展成为集团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利润增长源。
这是又一家不在国资委清退指令之内非地产主业的准央企,把房地产作为了集团业务发展的重要战场。
6月9日,由于中合置业办公地址经过两次搬迁,几经辗转,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中合置业董事长孔德春。其向记者表示,由于企业刚起步,不太方便接受采访,“无颜鼓吹”。而中国供销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也以同样的理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但记者经调查发现,截至目前,其在北京、大连、鞍山、辽阳、石家庄、天津、贵阳、黑龙江等城市已拥有土地储备或投资意向,今年多个项目将同时开工,开发面积将超过百万平方米。
加码地产
5月27日,中国供销集团与中国北大荒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商定先从黑龙江哈尔滨市中合商业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和大连春柳棚户区改造两个项目做起,在房地产开发领域进行密切的合作。
实际上,自今年2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通过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整合方案后,中国供销集团就一直在积极寻觅合适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包括全国供销系统内自有土地资源的转化利用和系统外土地资源的获取。
4月份,中国供销集团党委副书记杨凤禄带领地产考察团,专门对集团在辽宁的地产业务进行了考察,包括鞍山的在建项目以及大连和辽阳的土地储备项目。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5月7日,中合置业董事长孔德春与济南果品研究院达成了土地合作开发意向,由中合置业和济南果品研究院为投资主体,对济南果品研究院西院的土地资源进行联合开发,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后房产将部分出售、部分出租。
从今年3月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土地政策的意见》中也可看出中国供销集团对地产业务板块的看重。意见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有危机意识,要努力推进旧城改造地区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工作,尽可能将位于旧城改造地区的划拨用地变为出让用地。
“虽然其操盘能力有限,但颇具扩张野心,在全国到处拿地,不排斥任何形式的土地获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介绍,除了公开资料显示的上述已拓展的城市外,中国供销集团在很多二三线甚至四线城市,都有土地拓展的动作。
中合置业
公开资料显示,在2011年2月15日中国供销集团整合全国供销系统地产业务板块于中合置业旗下后,就确定将“国务院直属供销系统地产央企”作为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形象宣传语,中合置业正式以中国供销集团地产业领军央企形象向全国拓展。
其实,早在14年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就已经涉足了房地产业务。1997年,其就与天津市分社下属的供销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联合成立了天津汇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1月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天津市供销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联合北京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陕西省棉麻集团总公司、中国建设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观天月门窗有限公司等6家发起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中合置业。
2010年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成立中国供销集团,结束了群龙无首的局面。中国供销集团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全国供销总社直属企业组建而成。中合置业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控股。
至2011年2月15日,为了尽快做大做强房地产板块,中国供销集团通过了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整合方案。未来主要在二、三线城市进行开发,进行系统土地资源的合作开发,兼顾住宅和商业地产。力争5年内达到年开发面积100万平方米、销售收入100亿元、年利润10亿元的经营目标。将中合置业发展成为中国供销集团重要的利润来源和产业支柱。
从整合后这几个月的拿地拓展步伐来看,显然,中国供销集团的地产步子明显快于其预先设定的目标。今年4月份杨凤禄在辽宁考察期间就明确表示,地产业务是中国供销集团的新生命,并表示要继续加大投资。
土地潜力
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起成立中国供销集团,进行房地产业务整合的背后,是全国各地分社经营效果的不理想,少部分有明显经营收益的企业陆续被系统外的其他企业收购。与此同时,基层社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后,遗留下的划拨土地资源,也面临着被地方政府无偿收回的风险。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规定,对于历史上留存下来的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划拨用地,仅对地上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
随着“十二五”期间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多数位于旧城(镇)区的土地面临被拆迁征收的局面。而供销合作社系统之前划拨的土地基本上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将划拨转为出让势在必行。
这是中国供销集团进军房地产业务的重大优势所在。据悉,至2011年年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经完成了全系统内13万亩土地的登记申请,并正积极运作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以实现开发利用。
除了土地资源优势外,中国供销集团同样具备资金的优势。2010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5637亿元,利润172亿元。2011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中国供销集团发行了总额为15亿元的企业债券。5月2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交通银行签署了300亿元的银行授信协议。
身份遭疑
丰富的土地、人脉和信贷资源,为中国供销集团进行房地产开发创造了先天优势。但是其准央企的背景也遭致了业内人士的质疑。
“我们的房地产业务不属于央企,怎么说呢,这个事不好说。”中合置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国资委直属的169家央企名单中并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国供销集团的身影。但在中合置业的公司网站上,有“中合置业晋级中国供销集团直属地产央企”的表述。如前所述,这也已经成为其在各地拓展地产业务的口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既然规范非地产主业的央企投资房地产,那么对于隶属于国资委以外的央企的地产投资行为,也应该进行规范。
但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则认为,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起的中国供销集团是民间的集体组织,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央企,因此对其房地产开发行为不应该持有非议。
“作为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哪里有利润,就会往哪里去。”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认为,对非地产主业的央企投资房地产的行为进行行政性的禁止,并非良策。
“这些央企具备品牌和人脉资源,更受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青睐,更易获取土地和信贷。地方政府可引导其将房地产开发的利润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上,同时约束地方政府规划制定的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要太大,让中小型房企有机会和央企同台竞争。”章林晓说。
(本文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