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5月27日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289件驰名商标》公告,“多维商标及图(建筑用金属板)”赫然在榜。这标志着北京多维联合集团历时近三年的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正式落下帷幕。
“驰名商标”(FAMOUS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驰名商标”是在全球范围内受国际法律保护的品牌标志。中国驰名商标(famoustrademarkof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