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撤并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记者从6月27日召开的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出台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清理工作的详细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将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照国家五部(委、办)及省五厅(委、办)提出的七个政策依据、七大类清理内容,对我省收费公路进行审核、梳理、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边查边纠边整改,对情况清楚、明显违法违规的收费行为,要立即整改。
此次专项清理分为四个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普通收费公路的收费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在7月30日前上报汇总,高速公路在7月20日前汇总;8月20日至12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2月29日为检查复核阶段。省上将组织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清理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总结完善阶段,将清理成果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并提出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
●该取消的能不能逗硬?
●偏高的收费能不能降下来?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何时取消?
6月27日,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电视电话工作会上,公布了《四川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七大类18项目需要清理。昨日,四川日报(微博)网上线首日,记者即时发布的会议信息与本报之前的预发消息,立刻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
依法清理公路收费项目,既是“民声工程”,也是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发展四川现代物流业、降低社会经济运行成本的现实需要。有了行动方案,关键更在落实。
一问:
该取消的真能取消吗?
官方表态:
坚决“逗硬”,接受举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6月22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全省范围内将清理收费公路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讨论。27日下午,四川省现代物流协会秘书长文德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好消息。
四川日报网、本地主要新闻网站均有对此事的强烈关注。同时,不少人也有担心:能逗硬吗?不合理收费会彻底清理吗?网友“xueyuan-fen”有留言:“说实话,我对整治并不看好,有些麻木了。不信,明年看效果。”
记者了解到,在乐山(微博),有一条收费公路早就过了收费期限,但现在依旧在收“过路费”。全省多个市州都存在站距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站点。
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我省收费公路里程和时间跨度长,投资及经营主体多元,情况复杂。此次清查,将坚决“逗硬”,强化督查。省上将成立5个督查组,全省全过程督查,接受群众举报。同时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者有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单位和地区,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问:
偏高收费能降下来吗?
官方表态:
调查研究,依法处理
网友们已把各地收费公路和站点“晒”出来。成都机场高速“点名率”最高,被指公里里程收费比南京机场每公里收费0.69元还要高。
在论坛里,一篇关于成都机场高速收费的帖子引来了19720人的“围观”,发言者高达230人。
资料显示,成都机场高速收费总长11.98公里,来回约24公里,收费20元,每公里收费0.83元,为四川整条高速公路之最。
《四川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第四大类特别规定,要“降低偏高的通行收费标准。”
对通行费用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收费标准。
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表示,成都机场高速收费是经过省政府批准了的,是合法的收费项目,目前也还未到年限,所以马上取消是不可取的。对于社会反响比较大的通行费偏高事宜,本次清理也将进行调查和研究,根据第四大类要求依法处理。
三问:
政府还贷公路免费有无时间表?
现实情况:
全免费做不到,二级公路免费有可能
从目前全省收费公路结构来看,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占了大头,约占收费总里程的七成以上,但收费金额仅占2成多,线多面广收益差,是主要特点。
有网友提问:公路是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应该全免费。如果做不到,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有没有一个取消收费的时间表?
有关人士表示,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立刻全部取消收费还不现实,目前全省还有200多亿元贷款需要还,只能一步一步地来。
27日的全省电视电话会上也同时提出了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处理方案:“省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取消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相关支撑政策的调查研究,适时提出我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实施方案。”
【声音】
“四川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占总成本大概60%,比全国平均还要高。可按现有车流量重新核定回收期。还可参照成都市回收区县高速公路的经验,在全省由政府通过各种方式赎回公路,恢复公路的公益性,真正惠及物流企业和社会。”
——四川省现代物流协会秘书长文德华“在公司的直接成本中,公路收费是油费的一半,占直接成本的33%。我们希望这些政策落到实处,使我们物流企业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川金桥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刘彬
昨日(27日)公布的《四川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清理内容
●坚决撤销的收费站点
对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
1.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4.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二车道的独立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5.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7.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违规收费公路及其站点,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车辆通行费用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
2.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费用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绑行为。成都市“五路一桥”不属于此列。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内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
●站距不合规,要整改或撤销
对下列《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者收费期限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例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间距少于50公里。
2.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周年。实施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省级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者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收费公路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30年。
●降低收费标准
降低偏高的通行收费标准。对通行费用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收费标准。
●政府违规要纠正
对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经营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伸手必捉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站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清理地方收费法规
对我省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
(中国公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