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工作快报称,通过两轮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我国大型矿山数量比2006年增加21.7%,整合矿区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
第一轮矿产资源整合从2006年至2009年6月,各地完成了5046个矿区的整合任务,参与整合的5万个矿业权减少了2.2万个。2009年11月启动、2011年全力推进的第二轮整合工作确定的1528个矿区目前已基本完成整合任务,参与整合的8809个矿业权减少了3885个。从全国矿山数量看,2010年比2006年大型矿山数量增加了21.7%,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格局逐步形成。
如何有效推进整合?一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统筹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门联合,进一步规范了整合工作中矿业权审批等各项管理行为,确保了整合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在第二轮整合中,全国有28个省(区、市)都将整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三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法规范推进。国土资源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倡导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矿山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整合,注意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国土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