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纳入各市州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通过强化问责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措施,力保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今年,国家下达甘肃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34万吨,焦炭5万吨,铁合金16万吨,电石4万吨,电解铝17万吨,铜冶炼1万吨,锌冶炼3万吨,水泥140万吨,造纸6.9万吨,酒精0.3万吨,制革120万标张,印染14000万米。
据了解,目前甘肃淘汰落后产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淘汰落后产能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思想认识不统一,加之甘肃工业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重型结构特征十分明显,受区位经济和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很大。另外,甘肃各级财政普遍困难,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缺口较大,仅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远远不够,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完善。
针对这些困难,甘肃加强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一方面严格实行问责,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使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相关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甘肃对列入国家规定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生产线,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下决心按期淘汰。同时,加大省级财政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逐年增加专项资金,各市州政府也相应设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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