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与交通运输部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座谈,并签署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会谈纪要》(以下简称《会谈纪要》)。
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座谈会并讲话。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分别代表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在《会谈纪要》上签字。中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出席。
交通运输部是国务院《意见》出台后,第一个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措施的国家部委。双方签署的《会谈纪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自治区与相邻省区重要的出区通道全部通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各盟市通高速或一级公路,重要的资源运输通道通高速或一级公路,旗县和重要口岸基本通一级公路,全区公路总里程达到1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6000公里,一级公路达到6000公里,二级公路达到14000公里,所有乡镇(苏木)和70%的村(嘎查)通沥青水泥路,交通运输瓶颈制约明显缓解,并明确了到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建设的目标任务。
《会谈纪要》确定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牧区公路、口岸公路、公路运输枢纽、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项目,交通运输部将从规划指导、政策措施、项目投资以及科技、人才支撑等方面加大对内蒙古交通运输工作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优先支持内蒙古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李盛霖介绍了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支持内蒙古交通事业加快发展的思路、意见。他指出,国务院《意见》是指导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坚持交通先行,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认真组织落实好内蒙古“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部将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内蒙古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内蒙古高速公路网建设,调整完善和加大国省道改造力度,加快推进通旗县二级公路建设,积极推进乡镇(苏木)和建制村(嘎查)通沥青水泥路,抓好桥梁新改建工程建设,促进一类口岸全部通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支持内蒙古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的建设,全面提升内蒙古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希望内蒙古交通战线职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贯彻落实好《意见》和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李盛霖要求自治区加大公路收费的清理和整顿,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