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的保障房建设正在热火朝天地铺开,开工率一路从5月末的34%飙升至6月末的50%,而银行贷款似乎成为了政府财政缺口最大的补给对象,但是出于风险和收益的考虑,各个银行对于保障房等项目的放贷似乎并不积极,为此日前银监会与人行联合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促进银行对保障房投资,为了减少银行的风险担忧,文件提出了保障房贷款要省财政兜底的思路。记者从我省银行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这一文件已经下发到我省各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而银行对于保障房的贷款项目也已也已陆续展开。
我省达成保障房贷款200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我省共确定保障房项目1125个、44.7万套,开工29.2万套;已完成投资130.4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2.9%;已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95万套,占指导性任务目标的23.8%;已提供廉租住房保障16.2万户,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45万户,占责任目标的81.7%。
在资金来源方面,今年省级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补助额度,今年达到28亿元,是去年的7倍之多,直接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采访中,有关人士表示,尽管财政拿出大力度支持保障房建设,但是仍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而这巨大的资金缺口只能依赖银行。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署了《支持河北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商定2011年融资合作额度为200亿元。
一季度我省保障房贷款余额32.4亿保障房融资平台限一省一市
数据还显示,一季度我省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1.75亿元,截至3月底贷款余额为32.4亿元。监管人士表示,本次银监会与人行联合发文之后,将能进一步促进银行发放保障房贷款的积极性。
按照文件要求,监管层支持设立省级、计划单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负责统筹本省、计划单列市的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三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融资和偿债,原则上是“一省一市一家”,即每个省(计划单列市)只有一个保障房融资平台。银监会不同意在市县级再设保障房融资平台,“就是由省级政府来统筹,然后将中央下拨的资金,由省再分配到市、县。”
“这样设定主要是为了降低违约风险,便于保障房贷款的统一监管,也能规避地方融资平台乱象”,采访中,我省金融监管部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保障房贷款要求地方政府兜底偿还
根据《通知》要求,融资平台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偿付能力不足的,由本级政府统筹安排还款。在同一个城市只能有一家融资平台公司承贷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所有银行保障性信贷都只能在这一家平台上做,且要进入当地政府预算。”
资本金方面,监管层坚持20%的项目资本金到位才予以发放贷款。据介绍,“资本金到位落实不了的,要从财政机制上解决,不允许用任何银行贷款填补。贷款利率方面,公租房项目贷款利率须按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银监会还要求不准收任何其他诸如承担费、管理费等费用。”
在商业银行眼里,地方政府的还款保证尤为关键。省内一家商业银行信贷人士告诉记者,“按照通知的意见,无论是财政担保,还是用新增税收或其他方式垫还,均需地方政府负全责,这样的话,可以弥补保障性住房抵押物缺乏的困境,增强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据他介绍,因为保障房建设的土地性质原因,因此银行并不能按照常规质押土地来贷款,因此银行需要多种手段来管控风险《通知》落实以后,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贷款成本。
将设保障房贷款黑名单
除了《通知》所述各项条件,监管部门还要求,公租房贷款必须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银行必须关注公租房建筑质量,并设计“交叉违约”机制。
据了解所谓“交叉违约”,举例而言,假定一个保障房融资平台在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都贷了款,一旦对工行的贷款违约,即视同对所有的银行都违约了,各家银行可立即启动贷款保全机制。这其实类似于居民的征信体系。“这主要是为了坐实地方政府的兜底责任,因为公租房贷款本质上是要靠地方财政偿还,这个政策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违约成本,促进保障房贷款的良性发展”,省内一位信贷人士告诉记者。
(石家庄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