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过去的7个月中,股份公司产品质量异议处理,较去年同期有明显进步和改善,尤其是5月初公司修改实行新的产品异议处理办法以来,效果更加明显。受理起数呈下降趋势,仅四钢轧总厂同比就下降了7.2%;处理速度加快,平均每起异议处理时间缩短了9.4天;实际赔付费用下降,与去年同比下降超过10%。产品质量异议处理效率的提升,既促进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提高,又减少了因赔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支撑了公司的降本增效和经济运行。
公司修改后的产品异议处理办法,重点在于加强质量异议的过程管理及后续的整改提高,特别注重了处理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识别、分类、反馈、整改建议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为此,公司强化产品异议处理及时性和妥善处置控制,对一般产品异议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有难度的重大质量异议建立备案制,还对每起质量异议处理建立首问负责制,做到异议处理管控有序。为使处理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准确、直观地得到反馈,公司集中对销售平台做了较系统的修改,细化了品种,增加了服务类型。而且按PPT模式进行了规范申报,并把汽车用钢、家电板、管线钢等异议单列出来,从受理把关开始,做到小问题快捷处理,大问题快速反应,所有问题处理都规范运作,使内部操作和用户使用更加方便和快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异议处理牵头单位销售公司,在明确异议处理责任单位和赔付分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操作的同时,对每一起质量异议都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为后续进一步管理到位创造了条件。销售公司还建立用户全程订货使用档案,加强产品订货前的使用、标准认定、合同约定等工作,使异议处理更加规范,处理效率显著提升。(来源:马钢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