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在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分别推出措施争取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之后,台湾日前首度公开称,将会把发展人民币离岸中心“列为努力目标”。
台湾的“中央银行”(“台央行”)日前罕有地在8月14日的周日假期发布一份“台湾办理人民币业务的说明”,以问答的形式回应了各方对于台湾发展人民币业务的需求。为了进一步解释其中引发的外界疑问,“台央行”在本周一(8月15日)又补发了一份文件。
尽管离岸人民币中心仍然在讨论之中,台湾市场上的人民币业务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
同时,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在2010年已经高达410亿美元,显示两岸的贸易关系正进一步紧密。为了照顾台商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需要,台湾在2011年7月21日发布了“台湾地区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规定”,开放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办理人民币业务。
种种发展均显示,台湾目前已经初步具备了发展离岸人民币中心的条件,同时也有这方面的需求。
从现实角度来看,如果只以人民币为贸易结算货币,台商从大陆进口时如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汇率风险由台湾进口商承担。而近期已经有台资的券商对本报表示,有一些台商正考虑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解决人民币的支付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