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报道 这个时间表或许不太可能了,一方面,这两年来,国内市场老是出现当调不调、涨多跌少;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始终与相关企业存在密切的联系,未完全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调整价格。”
“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国家发改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22天和4%的调价‘必要条件’确实可能成为相关部门的改革方向。”8月21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但目前最关键的问题不是‘怎么改’,恰恰是‘何时改’。”
日前,有消息援引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的话称,政府正加紧改革试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内部讨论中承认了定价机制的不成熟,将调价参考周期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天的呼声比较高,但放权的可能性不大”。
“不得不承认,10天或14天,及缩短4%的调价幅度均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有益建议。”林伯强解释称,“尤其是,与2009年和2010年相比,国际油价2011年的波动幅度一直较大,这直接影响到了国内成品油的调价。一个典型案例是,随着国际油价在今年走势的反反复复,国内油价从4月7日开始就再没有调整过。但做个假设,如果变为10天和2%的调价条件,就不会出现长时间不调整国内油价的情况。从这个角度说,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或需要加速改革。”
在林伯强看来,一旦截至本月底国内汽、柴油价格仍没有下调,那么相关部门就很有可能在压力下加速定价机制改革的步伐。大宗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8月24日至8月28日期间,国际油价的变化幅度就可能达到“-4%”的调价“红线”。
但曾有能源专家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改革不是说加速就加速的。“这个时间表或许不太可能了,因为相关部门已没有当初这么有公信力了。”对此,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一方面,这两年来,国内市场老是出现‘当调不调’、‘干脆不调’或‘涨多跌少’的情况;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始终与相关企业存在密切的联系,未完全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调整价格。”
崔新生还表示,即使能在年内推出,其又能体现怎样的意义?“比如,有关部门的改革仍盯着国际油价,而不是切实考虑到国内的实际情况,改革的效果就可能打折扣。”崔新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