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开展省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进皖企业备案情况,包括《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以来各地执行情况;进皖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备案条件,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进皖企业履行职责情况,重点是是否按照相应的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行为;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合同履约等方面规定的情况;进皖信用手册办理及指定的惟一进皖行政负责人授权情况;在皖固定办公场所情况;在皖建筑活动奖惩情况;近两年进皖信用手册信息登记记录情况等。检查将采取进皖企业自查,各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抽查的方式,对进皖企业备案及其承接的项目进行检查。11月1日至11月3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进皖企业备案及其承接的项目进行抽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对违法违规的省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将依法处理,公布其不良记录并告知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前已进皖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未办理进皖备案或进皖备案有违本办法的,由各市、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