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建设中的保障房。于涛 摄
在成为全省住房保障制度创新改革试点城市后,中山开始了一系列保障房配套政策的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中山市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
方案显示,中山拟成立住房保障管理局全面负责保障房各项工作,在保障房的准入、轮候、退出机制方面也进行了细化。准入方面将与公安、民政、社保和金融等部门联网审核,退出则采用年审制度。
文/记者齐华伟
将重新开展
保障房需求调查
中山本月还将在全市24个镇区重新开展保障房需求调查,此次调查采取自行申报登记和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山市房委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今年5月份开展第一次调查之后,保障房的政策和环境都有所改变,本次调查的标准和范围也与上次不同,待相关文件出台后,调查会马上铺开。
拟成立多个机构参与保障房管理
据了解,中山被确立为全省住房保障制度创新改革试点城市后,相关部门启动了保障房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性探索。9月2日召开的中山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发布了《中山市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体制创新方面,《方案》要求,中山成立全面负责保障房工作的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文件;负责全市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据悉,目前住房保障工作由市住建局下属的中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中山市房委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成立住房保障管理局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正式批准还有待市政府文件确认。
此外,《方案》还显示,中山将组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城区保障房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的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登记、入户核查、统计建档、接受定点登记等工作。另外,为保证保障房分配的公平性,还将筹备成立民间组织中山市公租房分配评审委员会,邀请社会各阶层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对每期公租房分配预案进行评审。
建保障房资格年审制落实退出机制
《方案》明确住房保障重点是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由政府提供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方式,实行应保尽保。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则由用工企业或其他机构在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公租房解决其住房问题。在租金标准上,要求按照市场租赁价格执行,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工业园区公租房(集体宿舍)租金标准报市物价局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
在保障房的准入、轮候、退出机制方面,《方案》也进行了细化说明。保障房的准入采用“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还将根据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面积、家庭人员结构、轮候时间等因素制定保障房的轮候规则。
退出机制则是建立保障房资格年审制度,开通投诉渠道、群众举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邻里访问、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联网房地产交易等方式,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通过行政处罚、违约赔偿、司法强制等手段,落实住房保障退出机制。
(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