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有优惠政策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9-13 10:37:33  兰格钢铁
    省财政、交通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试点开展整合自然村道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将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村公路项目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整合起来,交通、财政两项补助资金累加使用,从而有效增加通村公路的省补资金,推动建设步子再次提速。

    据介绍,年底,福建省将实现全省建制村100%通水泥路。鉴于边远山区和偏僻地区散布不少较大自然村,福建省在国家尚无明确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率先出台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较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十二五”期间,福建省规划推动约7500个较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修建里程将达8000公里,基本实现300人以上自然村通上水泥路。

    《通知》明确,自然村公路实行“以库立项”,即列入全省农村公路数据库的项目视同已立项。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当年地方计划实施的农村公路路网项目规模等情况,年初分地市预下达年度切块指标。村级仍按原渠道和原项目要求,分别向县级交通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提出自然村道路建设计划申请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申请。县级交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切块指标,统筹安排年度计划、上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原则上,列入“一事一议”计划的自然村公路要在当年实施完成。

    按照“完工兑现”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省级复查结果,分批次下达自然村公路省补资金。县交通局将列入“一事一议”的自然村公路项目省补资金,及时缴入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下拨时,由县财政局会同交通局,将自然村公路省补资金和财政部门安排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一并下拨到乡镇一事一议资金专户。乡镇及时将所有资金拨付到项目,专款专用。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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