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钢结构资产也可以用来办理抵押贷款了!日前,市工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出台《菏泽市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企业99%以上属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机器设备抵押范围有限,而企业一般又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贷款困难。针对这些企业大多拥有价值高、拆装方便、移动拆装不损害其价值的钢结构资产,市工商局积极推广钢结构资产抵押登记,开辟了一条企业融资“便捷通道”。
据悉,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拥有钢结构资产的企业都可以其钢结构资产作为抵押,向我市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贷款。一般最高抵押授信额度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的50%。企业只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提供前2年或1年财务报表)、验资报告等材料,经企业与银行协商确定或由专业评估机构评定资产价值,在工商部门办理钢结构资产抵押登记,即可按银行具体贷款额度取得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