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本月8日至明年1月31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联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开展打击破坏收费管理秩序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治理的重点主要有三项:一是对驾驶人采用互相交换通行卡减少收费里程、采用垫钢板等方法减轻车辆重量、假冒鲜活农产品车辆和军车等欺诈手段逃缴通行费的。二是对违法逃费人员扰乱高速公路正常收费管理秩序的。三是车辆无牌照上路的。对上述三种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10月31日至11月30日,交警部门将通过采取查、追、堵、控等多种措施,对发生的现行偷逃通行费案件快侦快破。12月1日至12月31日,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车型及人员的检查控制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逃缴通行费、团伙倒卡、货车倒货等非法活动。
(长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