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罗沙)部分海洋能源、环保专家13日在京表示,今年6月爆发的渤海溢油事故暴露了我国海洋生态管理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的很多漏洞。专家们呼吁利用处理本次事故之机,进一步完善渤海生态保护机制。
国土资源部海洋办公室原副主任萧汉强在此间举行的“海上环境事故和生态安全研讨会”上表示,渤海湾是我国近海四大海域生态环境最脆弱的海区,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已经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
“渤海湾的生态文明建设应放在第一位,油气开发必须有节奏地进行。”萧汉强说。他建议,设立渤海管理委员会,遵照陆海统筹的方针,规划发展渤海海洋经济,同时要协调好环渤海经济区有关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分工合作。
专家表示,本次渤海溢油事故暴露出我国海洋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法律先行。在我国海洋石油合作开发进行之前,国家就已经设置了相关法律加以规范和管理。”国务院参事徐锭明说,“这曾是我国海洋石油开发中最大的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设立的法律已经逐渐落后,监管力度也开始下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建议,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相应修改,将海洋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从“重开发,轻保护”调整到“重保护,慎开发”上来。同时促进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鼓励公益组织代表普通公众作为原告,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专家们同时表示,国内外重大海洋环境事故的经验表明,海洋生态应急控制机制至关重要。海洋生态损害事故往往是突发性的,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往往会造成巨大损失。建立和健全海洋生态损害应急机制,对减少海洋生态损失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