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截至9月底,城镇保障性住房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11月底前全部开工的目标有望实现。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介绍,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总体顺利,建设资金基本落实。今年中央财政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各省(区、市)也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安排等方式,加大了投入力度。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在11月底前可以全部开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各地在建的保障房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看,工程质量总体可控。各地对发现的“瘦身钢筋”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姜伟新同时指出,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
二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也出现了家庭收入增加却不退出保障房的问题。
“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都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姜伟新表示,将坚持住房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总结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工作。
下一步,在住房保障上,将深入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做好政策顶层设计和法规建设,发挥政府、社会、企业和居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按照“按需申报,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明年的建设计划,提前做好项目、资金和土地的预安排,以便实施好明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同时,将更加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继续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会同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另外,还将完善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地方加强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努力防范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和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