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分红制度改革剑指何方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11-14 9:02:45  兰格钢铁

 
    证券日报报道 中国股市21年来取得成绩有目共睹,主要体现在市场规模扩大,上市公司代表性增强,制度建设实现转折;另一方面,其结构性缺陷也为中外金融家高度关注,只是各方开具的药方往往大相径庭。不过,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作为衡量股市吸引力的重要标志,越来越成为一个广泛的共识。

  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次公开亮相之前,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四大热点问题发表谈话。其中,有关分红制度的表态被认为是郭主席上任之初的“第一把火”。应当说,上市公司分红问题并非没有得到管理层重视,而是由于我国股市内在的结构性矛盾阻滞了分红制度的成长。此次证监会明确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切中了要害,也体现了两届证监会班子对待分红问题的连续性、承接性。我们的股市治理既要大刀阔斧,也需要和风细雨、持续稳健。

  放眼股市21年的分红情况,的确值得反思和总结,但回顾近三年来的分红状况,也的确可圈可点。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是逐年改善的。现在公众对分红情况不满,一是以上市公司总体分红情况与成熟市场相比差距依然很大,一些公司即使盈利不小也甘当铁公鸡;二是创业板创立之初超募现象比较严重。

  为此,证监会提出两大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监管机构对分红问题应作出全面和重点的检查、监督,对不当行为和不合理情形,要严肃予以处理;二是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证监会同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处理分红事务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强调“红利分配的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导致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我认为,证监会最新提出完善分红制度的措施是十分务实的;是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结构性矛盾、投资者的结构性矛盾以及金融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之后采取的坚定和审慎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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