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石油市场有序开放、健康发展,提高石油流通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
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加快
《意见》指出,“十一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行业立法与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得到有效保障,石油流通行业组织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石油分销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布局更加合理,零售终端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石油流通企业规模明显扩大,要基本形成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石油市场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保供机制更加健全,商业储备体系初步建立,到2015年,国内原油和成品油销售量分别达到5.3亿吨和2.9亿吨,基本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生产与消费需求。
推动《石油市场管理条例》出台
为实现目标要求,《意见》明确,要完善石油市场分销体系。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场投资与经营主体,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完善原油和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制度,公平石油流通行业市场准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
“十二五”期间,要提高石油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运行与变化趋势,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提前预警。抓好油源组织,完善重点石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省际间的资源合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加油站(点)的供应保障能力建设。
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监管。加强石油流通企业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监管,做好企业变更、年检、整改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会同并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对当地石油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检查,严厉查处石油市场的价格违法、掺杂使假、无照经营、走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国内石油市场经营秩序。商务部将积极推动《石油市场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石油流通行业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中国工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