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存有争议,但中国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仍在向前推进。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年能源消费总量的上限将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
此前,国家能源局官员10月下旬透露,中国“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于近期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中央政府会将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会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完成情况与各地新上能源项目及新上高耗能项目挂钩。
作为中国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抓手之一,今年3月获得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尽管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做法被部分人士认为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可能遭到地方政府的反对,但这项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一项关键工作,是研究确定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此前有消息称,国家能源局拟定的“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而各地上报的能源消费预期总量则超过了50亿吨标准煤。
中国曾在2007年发布实施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但去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2.5亿吨标准煤,超过了最初的控制目标。其中,全国煤炭消费总量2009年就已经突破30亿吨,远超“十一五”25亿吨的规划目标。
前述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的消费总量将受到较为严格地控制,但可再生能源、包括煤层气在内的非常规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费总量将会“留口子”。国家能源局官员此前也曾表示,在考核中,对各地新增加的水电、风电、太阳能以及能源综合利用如煤矸石发电等方面的新增消费量将给予扣除。
(经济观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