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报道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币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签署的原货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双方认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两地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两地贸易和投资,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早在2009年1月20日,央行首次与香港金管局签订货币互换协议。当时央行称,货币互换的实行将有助于在必要时为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加强外界对香港金融稳定的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以及推动两地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发展。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发展以及两地经济往来增加,香港对人民币的需求越来越大。截至今年9月底,香港人民币存款量已达到6220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增长近一倍;同期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也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