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清查工作,核实家底,评估管理实效与价值状态。对于处于闲置或经营亏损状态的低效或无效资产,要加快资产处置与资源整合步伐,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对所属各级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东结构、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合理界定合并范围。二是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存在管理漏洞或隐患的资产,要结合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对于处于闲置或经营亏损状态的低效或无效资产,要加快资产处置与资源整合步伐,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全面梳理会计政策,及时修订会计核算办法,对新纳入或新并购企业要做好会计政策的衔接。四是加强对特殊资产和业务的管理,对无形资产、商誉、矿权等特殊资产要完善细化管理制度,对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减值测试等会计核算方法进行统一规范和明确。五是及时做好财务决算重要事项的备案工作,各中央企业应当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重大资产损失、以前年度问题整改、决算审计安排等财务决算事项报国资委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