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与龙海钢铁签署节能服务合同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12-26 14:37:20  兰格钢铁
    近日,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钢铁集团龙海钢铁有限公司按“EP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了《余热回收利用发电项目和冷却塔节电技改项目节能服务合同》,合同的主体是余热发电项目。

    据悉,本项目全部投资由动力源承担,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有权及未来节能收益将以1元的成本转让给龙海钢铁;合同额以合同期限内收回的节能服务费为准,90个月归属于动力源的节能合同款项预计为2.3亿元。在90个自然月的效益分享期内,双方共享节能效益。龙海钢铁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向动力源支付节能款项。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的形式约定节能项目所要达到的节能目标,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已普遍推行。去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在我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义,提出了包括给予资金支持、补助、奖励和实行税收扶持等在内的一系列推动政策。

    据了解,今年底,国内另一家钢铁企业重钢集团的发电比例将提高到70%,正是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携手合作,使其成为冶金行业节能减排的示范。近年来中国节能帮助重钢建设包括CCPP(煤气联合循环发电)和CDQ(干熄焦发电)等节能减排设施。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动力源与龙海钢铁签署节能服务合同
  • 河北钢铁集团龙海钢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