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本周四,菲律宾中兴宽带网络项目官员受贿案已正式判决。前总统、菲律宾邦板牙省现任议员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GloriaMacapagalArroyo)等被告均被判无罪。
针对阿罗约女士的指控有两项,分别是“对合约案有不同寻常的兴趣”以及“伙同他人极力合谋促成此项不正常宽带合约”。
同时,由于“在高尔夫娱乐与午餐期间收受中国中兴通讯设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ZTE)娱乐邀请与礼物馈赠”,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还涉嫌违反菲律宾《第6713号共和国法》第7(d)节或者《公职人员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遭到起诉。
而其他遭到起诉的人员,由于在“极力合谋促成此项不正常宽带合约”中扮演了各自的角色,分别遭到独立的受贿起诉。
乔斯·德·贝内西亚三世(JosedeVeneciaIII)表示,中兴宽带网络项目合约的签订是极为不合理的。中兴的宽带项目提案资金额仅为1.3亿美元,随后才增长至2.62亿美元,但是提案指出的覆盖范围仅为全国30%。同时,阿姆斯特丹股份公司的提案价仅为2.4亿美元,覆盖范围却高达80%左右。经过核实,这些信息与2008年参议院听证会内容符合。
诉讼人员菲律宾第一人民党代表泰迪·卡西诺(TeddyCasino)与玛利亚·卡罗莱纳·帕格端·阿若勒(MariaCarolinaPagaduanAraullo)提请最初的受贿起诉,指出阿罗约女士最近从中兴宽带网络项目合作案中获得并积累了价值3500万美元(合14亿菲律宾比索)左右的贿赂。
不过,菲律宾议会政务监察机构在总计43页的判决书中指出,尽管阿罗约女士有可能利用职权极力促成中兴合作案,“但是目前尚无充分证据证明她收受了所谓的贿赂财物。”其他遭受贿起诉的人员也因同样理由解除受贿嫌疑。
然而,政务监察机构发现,德·贝内西亚与马德佳的证词及其它材料能作为合理依据,证明他们违反了《第3019号共和国法》第3(g)节。
马德佳还表示,合约案未经公开招标程序直接签订。2007年4月21日合约在中国签订,当时阿罗约女士也在场。不过,门多萨得到授权,代替她签约。
监察机构指出:“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完全明白此份合约的不合理之处。然而,她的行为只能证明她在激励促成合约的签署。阿罗约默许了这些不合理的存在与合约的签署,这足以证明她曾从中获利。”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