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召开的山西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2011年山西省在煤焦领域共清缴违规违纪违法资金55亿元人民币,累计达361.9亿元。 山西作为煤炭大省,煤焦产业为该省乃至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煤焦领域也成为腐败高发区。为此山西省政府从2008年始,对煤焦领域反腐败进行专项斗争。此间,为预防在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发生腐败行为,2011年7月27日,山西省再出新规,提出九条禁令,对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据山西省纪委常委张秀萍介绍,2011年该省煤焦领域,立案调查案件336件,累计2830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97人,累计2909人。“整治资金拨付使用、税费征收管理和涉煤涉焦中介组织执业等方面问题突出。”此外,在工程建设领域,清缴资金91.4亿元,查处案件1684起;同时查处玩乐享受、懒政怠政、吃拿卡要典型案件367起,处理540人,责任追究294人。 “当前山西仍处于腐败案件的多发期和爆发期,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个别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够完善。”张秀萍称,2012年山西省将着力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预防腐败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