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1月10日发布通知,欧盟委会日前发布公告,经过日落复审调查,决定继续对来自于中国的不锈钢紧固件征收11.4%—27.4%的反倾销税。
2010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配件发起日落复审调查。
欧委会1996年对我国生产的该产品发起调查,并于1998年征收13.6%-74.7%的反倾销税,后于2003年2月结束征税。2004年8月,欧委会再次对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05年11月起征收11.4%-27.4%的反倾销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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