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军和卫爱民对本市保障房建设提出建议,得到北京市住建委的答复。市住建委称,本市已提高公租房建设比例,今后将鼓励年轻家庭通过公租房解决过渡性住房。同时,经适房、限价房等出售型房源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向通过资格审核备案家庭配售,其中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等情况的主要六类家庭优先配售。
>>代表建议
李军:适当放宽限价房准入门槛
市人大代表李军认为,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价房供应对象准入门槛于2008年4月制定,随着经济形势变化,该标准已不能完全解决社会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李军建议,适当调高限价房准入标准的家庭年收入、总资产净值,并对准购标准如家庭收入及资产按照年龄划分不同层次。
卫爱民:年轻人住公租房更合适
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经过实践摸索,经适房和限价房有可能成为投资途径。例如,工作不久的白领购买了限价房,以后收入增加就会去买商品房,已购得的限价房成为其私人财产。
同时,中央和北京市都确定保障性住房政策为“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本市应加大公租房和廉租房比例,减少经适房和限价房比例。针对目前限价房申请人大多是刚工作的年轻人,他们若干年后可能购买商品房,卫爱民建议,提供给他们公租房比限价房更加合适。
>>政府回应
四种保障房统一申请条件
针对“调整本市限价房申购准入标准”的建议,市住保办介绍,将把限价房、公租房等四类保障房申请家庭,按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纳入保障体系轮候。
今年,本市将规范保障房准入审核,逐步统一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受理,建立“一口进、多口出”申请分配模式。
公租房的供应对象除了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外,其他申请人需符合“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条件,比限价房准入标准宽松。
公租房建设比例已经提高
市住建委表示,本市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展公租房,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本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总体思路,将保障房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提高了公租房的建设比例。
引导年轻家庭申请公租房
对于卫爱民提出的“向年轻白领提供公租房比限价房更合适”的建议,市住保办表示,将鼓励并引导年轻家庭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
同时,市住保办强调,出售型房源将面向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老人、重度残疾人员、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等六类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售。备案家庭可选择公租房过渡,待有房源后进行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配售。
优先配售的家庭
★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
★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员的
★家庭中有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的
★家庭中有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的
★家庭中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家庭中有成年孤儿的
注:均需是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住房困难家庭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