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人士1月31日表示,对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GATT第20条不能适用于出口关税抗辩等部分裁决,中方感到遗憾。
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采访多方人士获悉,自2009年出口限制争端出现以来,铝土、焦炭、锰、黄磷、锌、萤石、镁、金属硅和碳化硅等9种原材料供求关系变化较大,在WTO对其出口作出裁决后,市场影响有限。而下一步可能受到影响的将是中国对稀土、钨、锑等小金属出口的管制。在裁决发布后,欧美媒体也几乎同时重点提到了对中国稀土出口的影响。
短期负面影响有限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月31日称,中方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并根据世贸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业界专家解读认为,裁决的影响取决于中国政府采取的举措。但短期来看,若中国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负面影响也将有限。
东兴证券有色金属行业首席分析师林阳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对锌、锰、铝土、镁等金属的需求很大,由于全球经济不振,欧美国家对原材料的需求未有明显上升,一旦政府对裁决作出反应,并不会激发供需关系快速变化,短期来看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有限。
锌将受到的影响是典型代表。富宝资讯基本金属分析师刘骞对中国证券报记者称,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仅对1#锌和2#锌分别征收5%和15%的关税,即使WTO的贸易裁定迫使中国在出口关税许可管理上作出让步,由于全球经济低迷导致的下游需求不振,短期内锌原料的出口和价格受到的影响也都将有限。
铝土矿等出口情况类似,由于国内电解铝产能巨大,我国铝土矿对外依存度超60%,出口量极小,因而WTO裁定的影响也非常有限。
“投石问路”瞄向稀土
一跨国金属贸易企业驻北京负责人1月31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业界普遍认为欧美国家将凭借WTO的裁决“投石问路”,未来针对中国的稀土出口管制采取措施的可能性大。
据介绍,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欧美国家针对锌、黄磷等出口限制大做文章的意义不大。而在2009年争端出现时,稀土价格尚处低谷,时至今日WTO作出裁决,稀土价格已处历史高位,裁决的真正意义是“让子弹飞”向稀土。
外围消息印证了上述观点。在WTO作出裁决的第一时间,美国有关贸易官员对美国媒体表示,对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诉讼的裁定将为如何针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采取行动提供帮助;英国经济媒体称,之后,欧盟将要求中国放宽对稀土原料的出口限制。
除此之外,锡、钨、锑等小金属的出口也受到关注。商务部去年12月份公布的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第一批出口配额显示,我国首批钨类出口配额共达1.14万吨,氧化锑和锡制品的出口配额分别达3.35万吨和1.08万吨。而工信部近日发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未来几年我国锡、锑、镁三种金属需求将保持旺盛增长,“十二五”期间年均需求增长率预计同比分别提高5%、9.3%和10.2%。
业内人士认为,在需求旺盛的背景下,若出口管制走向宽松,可能推动锡、锑等小金属价格走高。
外贸“战火”不断升温
据了解,WTO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将在30天内决定是否采纳专家小组的意见,随后中国将就遵守裁定提交提议。
而近年来,中国与欧美国家的贸易摩擦不断升温,包括中国诉美轮胎特保案、中国诉美禽肉限制措施案、中美音像制品争端案、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等一系列争端被提交到WTO裁决。中外贸易环境面对的问题不断增多。
针对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GATT第20条不能适用于出口关税抗辩的裁决,一资深法律专家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基于环境保护或供应短缺对出口进行限制的理由并非不合理。在许多WTO争端解决案中,有些措施如果被认为与入世承诺冲突,可能的辩护理由就是援引GATT第20条的例外。只是在WTO案例中,援引GATT第20条的例外有着较为苛刻的门槛。据介绍,在中国诉美国“影响中国肉制品进口的特定措施WTO争端案”中,美国也援引了GATT第20条中的相关辩护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