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要求,保障本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系统性、平稳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2012年2月1日召开了我区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会议。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均应纳入计划,计划编制重点为2012年我区六类经营性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域水利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等五大类型用地的供应规模、规划计划情况、土地手续办理情况、地块拆迁情况、供应方式、供应时序等。统筹安排各类经营性用地、产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年度供应地块与节奏,保证计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对各区县保障性住房用地、六类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保障性住房用地(包括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和占比情况实行实时考核,并与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节奏挂钩。年底对上述用地实施年度考核,实施情况将作为今后区县土地供应计划编制要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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