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对营改增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进行财政扶持。
上海财政局表示,部分试点企业由于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等原因,在新老税制转换期内产生的税负确实有所增加。为了有效平衡这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将对上述试点企业实施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帮助试点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并进一步调动试点企业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
《通知》表示,未来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将分别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相关税负增加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财政扶持资金按现行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分别负担。
具体补贴方式确定为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未来财税部门将在改革试点实施过程中,试点企业办理纳税申请和实际缴纳税款时,同步布置试点企业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营改增后税负变化情况,试点企业实际税负确实有所增加的,可向财税部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