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消息,苹果和唯冠国际关于iPad商标权的终审判决还未有结果,而市面上部分iPad平板电脑的经销商已经开始被当地工商部门扣查,部分可能被罚款。评论认为,工商部门查扣iPad是合理行为,主要意在控制可能的侵权后果继续扩大,而现阶段不宜做罚款处罚。
昨日,河北青年报报道中表示,在河北的电子城已经有工商部门在扣查出售的iPad产品,新华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已经查扣了45台iPad并将对经销商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引起了网友的争议,多数认为,在现阶段,工商局的处罚过严。
iPad平板电脑是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热卖的主要产品之一,其销售量较大,若工商部门现阶段对整体商品进行查扣,可能会对苹果造成很大的损失。
汉卓事务所律师赵虎在微博上表示,目前一些地方的工商局开始查扣iPad平板电脑的行为不当,因为目前法院在一审中判唯冠仍持有iPad商标,但苹果对此已经上诉。他认为一审的判决结果不能成为工商机关采取行动的理由。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引起侵权纠纷的,商标注册人请求工商机关处理,工商机关如果认定侵权,可以采取行政措施。但赵虎认为,司法认定才是终局,而本案中唯冠没有实际使用iPad商标,法院未必会判决赔偿。
对于网上的信息,有多年工商部门工作经验的黄璞琳表示,查扣是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可能的侵权扩大,若最后判决不侵权,工商部门也会依然解除扣查。
深圳唯冠一审胜诉后,其团队在多个地方对当地工商局提出苹果侵权,而黄璞琳认为,工商部门的核实是当商标局核准公告为准,而现在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专用权人,工商部门的行动是依法办事。
对此,深圳唯冠代表律师马东晓则表示,现有的案件进展是支持唯冠拥有商标的,而苹果iPad商品事实上涉嫌侵权,唯冠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自己的权利是合理的,而工商部门也应该对此采取行动。
黄璞琳也表示,目前主要采取查扣的是唯冠投诉的地方工商局,如果对此不做相应处理,就属于违法不作为。
不过,对于部分报道中的罚款行为,多数人士的言论中并不支持。
唯冠方面表示,目前已经有近20家工商部门接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并在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iPad进出口。
据了解,法院对于苹果iPad是否禁售的决定或将在本月底得出结论。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