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加强对管委会决策的监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等11个方面应对风险隐患不断积累,其中多次提到加强从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好监管。
文中称,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快速增长,业务范围不断拓宽,缴存、提取、个人贷款、资金存储、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断积累。此次下发通知,就是为了应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职能将进一步强化。
通知要求,每年组织对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分中心机构调整、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协调组织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管委会。对拒不整改的,约谈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人。
信息建设工作也将是未来公积金监管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资金、人员、设备及时到位。逐步统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规范本地区业务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此外,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督促公积金中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受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依法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复议工作。
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等相关信息。对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出现的资金风险、信息安全、人员违规违纪、重要社会舆情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另外,文中表示,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时,住房城乡建设厅可列席会议。
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部署相关工作,力争在2012年年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从而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
(本文来源:网易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