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7年之久仍未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终于迎来了曙光。继去年9月份第一轮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去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第二轮意见稿的征求时间已经于2月10日截止。预计三包政策将在今年“3·15”后出台。
第二轮意见稿比第一轮稿有了很大改进。首先,“汽车三包”有效期由第一稿中的两年或4万公里调整为两年或5万公里;其次,针对第一稿中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等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不应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的规定,第二稿提出了汽车“包修期”的概念,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即使不是主要总成和系统的问题,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第二轮意见稿还拟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销售商应负责免费退货。在有关争议处理方面,质检总局还准备组建“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专家库,并在解决争议中引入质量仲裁检验等。
然而,尽管第二稿有多处改进,消费者、厂家和经销商对其中某些条款仍然存在很多争议。例如第二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但一份调查显示,有86%的消费者认为汽车在按“三包”政策更换或退货时不应该支付折旧费用,另有62%的厂商和经销商认为消费者应当支付合理的折旧费用。
对此,三省一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使用车辆的同时,销售者也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根据《消法》及《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存在瑕疵,经营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经营者应当赔偿损失。建议将其改为:车辆自售出之日起30日内,整车及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照发票金额一次性退还车价款,不得收取折旧费或者使用费。
再如,“汽车三包”有效期由第一稿中的两年或4万公里调整为两年或5万公里。但有消费者认为,多数车主把汽车当做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每天行驶里程并不多,加上各城市的交通道路越来越堵,很多车主一年的行驶里程甚至还不到1万公里,所以最终是两年期限先到,5万公里的行驶里程有效期并无实际意义。
第二稿规定家用车的“包修期”为3年或者6万公里,有消费者认为该标准过低。目前,为了提高竞争力,多数汽车品牌都在延长保修期。如长安福特全系车型、广汽本田第八代雅阁、一汽丰田新皇冠、广汽丰田汉兰达目前都实施3年或10万公里保修政策。雷克萨斯大部分车型的保修期则长达6年或15万公里,奔驰C级轿车也享受3年不计公里数的保修。北京现代、奇瑞的部分车型也享受4年或12万公里质保期。与之相比,三包政策第二稿规定的3年或6万公里“包修期”明显滞后于市场,缺少现实意义。
此外,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只规定了整车的三包有效期,没有提及关键零部件或系统总成的三包有效期。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当就整车、关键零部件、易损件等各部位设置相对应的三包期限。对于更换关键零部件和总成之后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期的问题,第二轮意见稿也没有明确说明。有人士认为,在三包期内更换主要动力总成和关键零部件系统的,应该重新计算三包期。据了解,在美国和欧洲,汽车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三包期是单独规定的,而且高于汽车整车的三包期。
汽车三包有效期的起算日期也是争论的焦点。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规定,三包有效期规定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算。但三省一市消保委认为,在买车时,消费者经常会碰到先付款后取车,甚至有些情况下办理完购买手续之后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拿到车,因此起算时间应是实际交付日。“建议三包期起算时间改为: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之日与车辆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的,应自实际交付日期起算。”
对于第三方机构的公正性,消费者、厂商和经销商都表示质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认为,汽车作为一个特殊商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这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的环节,很复杂。当前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体系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
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也表示担忧,他认为,国内车主在维权道路上有四道坎儿,第一道坎便是举证难。在国内,汽车质量有了类似气囊没爆开、刹车失灵等问题,我国的惯例是由车主自己举证。但与强大的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相比,作为个体的消费者是弱者,举证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还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时候即使消费者费尽周折,获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书,汽车厂商也未必认可鉴定结果。多数消费者面对艰难的维权路,只能选择放弃。
“希望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执行力度不要太低,维权周期不要太长。维权产生的成本不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一位车主表示。
(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