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在上海考察 要求健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2-20 9:37:25  兰格钢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用改革开放的新举措,推动转型发展,依靠创新驱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实施好重大民生工程,增强经济内在动力与活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月大看房火热报名中免费班车到场有礼IPAD大奖等您来拿

    16日至17日,李克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陪同下,深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走进城市社区和基层医院,着重就改革发展和民生工作进行考察调研,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位于长兴岛的中船江南造船基地,一派繁忙的景象。考察时,李克强详细了解全球船舶、航运市场最新动态和订单情况等,鼓励企业紧盯市场需求变化,立足创新,造大船、造好船,使我国从造船大国走向造船强国。他说,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外向程度较高,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调结构、转方式更为迫切,要靠改革和开放,靠勤奋加创新,努力在转型发展上走在前面。

    现代服务企业的快速成长,成为近年来上海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一大亮点。在为大宗商品交易提供电子平台和信息咨询服务的易贸集团,公司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服务模式和未来打算。李克强说,生产性服务业也是实体经济,是连接其他产业发展的好纽带,能够提升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国服务业仍是一块“短板”,把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上去,将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领域,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尤其是在发达地区、在大城市,要加快发展服务业,逐步构建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形成三次产业共同发展新局面。

    近年来,许多科研单位和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壮大。在考察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时,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攻克了装备设计、制造与安装等方面的不少技术难关,不仅拓展了企业自身的发展空间,也为我国能源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李克强鼓励企业坚持安全和质量第一,发展好高端制造业,在创新驱动中做大做强。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工程被称为照亮微观世界的“神奇之光”,可以为我国多学科前沿研究和高技术开发应用提供先进的实验平台。李克强来到这里,认真察看这一工程的关键设备,详细询问应用领域,对科研人员勇攀高峰、服务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勉励大家继续发扬团队精神,争创世界一流水平。

    李克强指出,创新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长盛不衰的生命线,也是内需扩大、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如果说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创新则是经济发展的最大活力,依靠创新驱动能够带来更有质量、更有竞争力的发展。在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应鼓励企业创新思维与理念,创新技术与产品,创新管理与机制,把创新与发展结合起来,把增加有效供给与培育市场需求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赢得未来。他说,上海在科技、管理和人才等方面有优势,实施创新驱动有基础,也有不少探索,要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实现新的跨越。

    在松江区,李克强实地考察了保障房项目并慰问群众。他指出,今年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切实抓好开工、竣工、质量安全和公平分配等重点环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的长效机制。李克强还专门来到长宁区周家桥街道,考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家庭医生制度等做法,他说,要深入推进全民基本医保,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好医改政策,提高政府医保补助、大病统筹标准和门诊报销比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李克强强调,保障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基本民生,能够减少居民的后顾之忧,使人们有信心花钱消费,有信心就业创业。在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工程的同时,还要调动各方力量发展社会服务产业,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增加多层次的消费供给,为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

    考察期间,李克强充分肯定上海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希望上海广大干部群众坚持科学发展,继续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构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上作出示范、走在前列。

    (本文来源:东方网)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李克强在上海考察 要求健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 李克强: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
  • 李克强:以扩内需为基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 李克强会上强调公平分配是保障房建设生命线
  • 李克强:保障房分配要全程公开 接受全方位监督
  • 李克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 增加普通住房供应
  • 李克强:让保障房违规者付出高代价
  • 李克强:允许地方购买商品房增加保障房供应
  • 李克强:地方可购商品房增加保障房供应
  • 李克强:允许地方购买商品房增加保障房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