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改决定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2-21 11:33:18  兰格钢铁
     证监会今天(20日)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六十三条的决定》,并于2012年3月15日开始实施。

    《决定》要求股东每增持1%的次日披露、每2%的当天及次日(披露当天)暂停增持。

    《规定》明确,持股50%以上股东每自由增持达到2%的当天(披露当天)暂停增持。持股30%以上股东每12个月增持的股份不能超过2%,而持股50%以上股东没有上述限制。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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