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8)日,四川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四川省打击高速公路车辆冲关逃费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建设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击高速公路冲关逃费,将从集中整治转变为长效治理。
按照《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通运输系统中将有7个部门直接参与长效机制的建立。其中公安系统中包括治安(各地派出所)、刑侦、交警、法制等部门;交通运输系统中包括高速路交通执法机构、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等部门。
《意见》中要求在高速公路各重点站口增设治安岗亭、报警器、警灯、阻钉器、加重横杆等设施设备,并对通行数据异常车辆建立“重点车辆名单”,同时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检举揭发逃费违法行为。
(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