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贷已经不能再用“黑与白”这样简单的标准去评价。2011年温州爆发的民企债务危机以及“吴英案”的审判,使“民间金融阳光化”的话题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之一。
在两会前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包括民革中央、民盟中央、民建中央提交的提案中,都有专门涉及到放开民间融资,建议政府出台鼓励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服务体系的专项提案。
失衡的县域银行体系
本报记者近日在对北京远郊和农村地区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近年来兴起的农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支持严重不足。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群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春明向记者表示,因为要进行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以及市场推广,合作社约有200多万的资金缺口,他为此向北京市农商行申请了两年,但都没有贷到一分钱。
合作社有700亩土地,还有115家农户的房产,但由于没有银行所要求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因此无法进行有效抵押,农商行以此为由一直拖着他的贷款申请不批。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力群认为:“银行不批贷款的根源在于信贷总量的不足,虽然近年来涉农贷款增幅很大,但真正用于农户的贷款却增幅不大,难以满足农户大额资金的需求。”
民革中央建议引导、刺激民间资本投入,开辟通道让这股力量进入资金高度稀缺的县域金融领域,通过资本转化,成为助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有益补充。
待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
在大银行对县域金融重视不够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填补资金缺口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速度很快。据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小贷公司数量突破3366家,与2010年6月相比增加了1426家。去年上半年累计新增贷款894亿元,贷款余额2875亿元,与2010年6月底的余额1248.9亿元相比,增幅高达130.18%,连续两年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
不过,目前存在的问题也非常明显:现有的政策设计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无法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不仅在融资、税收优惠以及财政支持等方面不能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的优惠待遇,而且在自身的经营管理上容易忽略金融行为准则,形成金融风险。
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提案》认为,各级政府放开身份,以减少企业竞争压力;放大融资,以增强企业经济实力;放手发展,以强化企业经营能力;放宽政策,以增强企业发展潜力。
民营小银行严重不足
与小贷公司发展迅速相对应的是,村镇银行的发展显得步履蹒跚。
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民营银行的提案》称,温州等地高利贷的盛行,除了利益驱动之外,根源在于可满足地区金融需求的民营小银行严重不足。
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缺少民营小银行即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是造成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共开业村镇银行537家,另有87家在筹建,仅能完成银监会2009~2011年3年规划的一半,距离让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全国有2000多家的构想相去甚远。
这份提案建议监管部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城市民营中小银行,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