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权威部门了解到,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审批,有望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实施。届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将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谈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项基金的建立将有力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对于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家电以旧换新的接续政策,将进一步巩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成果,逐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金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动,目前,我国拆解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催生出100多家专业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企业,而且这些拆解企业表现出极大的生产积极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建立,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的发展来说,是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上述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为充分调动回收企业和处理企业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在即将上报国务院的《办法》中,已对回收企业和处理企业所关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给予了考虑。
与《条例》配套的相关工作中,《办法》的拟定被业界认为是最有难度、也最受关注的一项内容。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标准和补贴标准的制定更是关键一环。据了解,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工作启动以来,各相关部门便积极着手制订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等办法,并就征收标准和补贴标准广泛听取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多次印发《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结合各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据了解,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显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及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成为首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与之前国家实施以旧换新政策中享受国家10%补贴的五大类产品相同。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重在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要求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记者从《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三稿中了解到,五大类废弃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标准拟定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据测算,若按上述标准,这5类家电产品的生产企业一年缴纳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基金将达到20亿元至30亿元。对此,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随着国内外环保政策的完善,中国家电企业未来的环保成本将会不断增加。而水涨船高,预计产品售价也会提高。
(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