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着手开始“形似”向“神似”转变的改革时,监管机构也在酝酿着对中国银行业布局的重新调整。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银监会正着手研究将银行的分类进一步细化。据透露,正在研究之中的重新分类方法,有望打破过去银行业按照“国有”、“股份”的“出身”来划分,而是以风险、资本以及其他要素作为标准进行全新分类。正在酝酿之中的分类方式,将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最终达到更加符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多层次金融体系的要求,有利于满足社会各层面对于金融服务需求的目标。而在银行分类完成前,银监会将率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执行差异化的监管标准。
“出身”有望不再是分类依据
事实上,银监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类的探讨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并且调整的标准也参考了资本和风险。2007年,交通银行成为首家转入国有商业银行队列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从金融风险监管的角度出发,资产超过1万亿元的银行,银监会就将视为大型银行进行监管。
随后的2010年,曾经使用了数十年的“国有商业银行”称谓也悄然被“大型商业银行”所替代,实质上也反映出银监会开始淡化以银行“出身”对其进行分类的意图。不过,除大型银行外,目前中国主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等四类仍以“出身”划分。
不过,这种分类方法显然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一位业内人士坦言,经过股份制改革,现在的银行基本都是股份制了,包括已经上市的几家城商行。那这些城商行是不是也应该划归到股份制银行的队列之中?此外,在股份制银行中,个别银行的规模很小,甚至小于多数城商行,而且从事全国性业务的能力并不足。这说明目前的分类标准对于部分银行的发展构成了阻碍。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从国际上来讲,有些国家会按照银行的大、中、小来分类,但是从监管的角度,他不建议中国也这么做。他担心,如果中国的银行业按照大、中、小来重新分类,可能会导致部分小银行为了挤进大中型银行的行列,突击拼规模,这容易使得小银行偏离其原本的服务对象。他透露,银监会还是希望把风险、资本以及其他要素考虑进去,把权重适当提高。在这方面银监会将参照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阎庆民指出,比如在德国,有些银行就是做不大的,但它的效益仍然可以很好的。他举例说,对于一家银行的经营来说,客户、系统、人才都是很重要的方面。要为客户提供跨省的金融服务,对银行的信息系统、管理团队都有较高的要求,至少是能够覆盖得到。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管理半径骤然增大,就容易发生风险。
建立多层次体系的解决之道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具体到银行系统,就意味着要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业金融体系。
在谈到中国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银行体系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原招商银行董事长秦晓一语中的。他说:“银行体系的设计是要考虑它的功能,不能将所有的银行都变成全国性的银行。”
蒋定之在担任银监会副主席期间,曾对银行业的格局有一个这样的描绘:“既有国际一流的大银行,也有扎根地方的小银行;既有专注于提供小企业服务的银行,也有着重为'三农’服务的银行。”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个多层次的银行体系,既要有覆盖全国的银行,又要有专注于本省市的银行,还要有专门服务于社区居民的银行;既要有专门为大型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也要有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还要有为微小企业和“三农”业务提供服务的银行……至少这样的体系才能称得上是完整的。而本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不过,“银行经营求同之道易,存异之道难”。正如阎庆民担心的那样,任何一家企业都有着天然的逐利性,如果以大、中、小来对银行进行分类,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很可能会刺激小银行掀起更大规模的扩张行动。
对此,秦晓指出:“所谓大,就是要有系统性风险的概念,别的概念(如规模)不应该加得太多了。系统性风险大了以后,就要求监管力度提高,要求各种存款准备金提高,对其加大压力”。
而前述业内人士也表示,资产规模如果作为一项银行分类的硬指标,其内涵应该是它所对应的风险。如五家大型银行,其资产总额占到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近半壁江山,它们一旦产生风险,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毫无疑问,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将成为未来银行分类中一个很重要的方向。
差异化监管指标将先行推出
在银行再分类落实前,银监会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则有望率先执行。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年初的监管工作会上表示,要抓紧研究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差异化监管制度,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今后的资本要求将出现差异。
尚福林强调,监管规则要体现约束与激励相容的指导思想,本着“高风险、高频率、高强度,低风险、低频率、低强度”的监管原则,根据银行风险状况和内控水平,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方面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银监会拟于今年实施的新监管标准,在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流动性四项指标中,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标准和实施时间要求均有明显差异。在已实施的资本监管要求中,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为不低于11.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为不低于10.5%。
尚福林曾坦言,五家大型银行在我国都属于系统性重要银行,中国银行更是全球系统性重要性银行,因此对大型银行的监管要求就会更高、更严格,这些要求是一个标杆,是一种勉励。他要求五家大型银行要制订规划和时间表,制订符合本行实际的落实方案和操作细则。而银行的监管主要是根据银行业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开展风险的早期干预,促进风险的早期暴露,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因此监管标准往往是适度超前的,这些监管标准不仅体现了监管者的审慎态度,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合理预期。正确认识监管政策,准确把握监管导向对于大型银行的稳健运行尤为重要。大型银行要充分认识监管标准的前瞻性,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借鉴国际新监管标准,紧密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健全完善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抓紧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和系统重要性评估与监管等一揽子监管标准,并在深入细致做好测算、评估和沟通工作基础上适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