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荷兰银行表示,船舶融资能力正持续下降
大公报3月8日讯(实习记者宁旎)欧洲的船舶银行家认为,面对银行规管要求更严格的今天,航运业融资与借贷风险存在的间隙,必须在艰难的环境下,要小心翼翼地执行和加以改进,并在核心资本金增加的同时,息差偏低的情况下提高借贷利率,始有新的活力和市场。
在之前的多次航运业衰退中,参与全球范围内船舶金融业务竞争的大型商业银行,数量也在减少。几家仍然十分活跃的银行的高层,如德国交通信贷银行(DVB)董事伦德认为,如今全球只剩下20至30家积极的商业银行。严峻事实是,由于市场风险逼近,极少有商业银行还努力地确保借贷能力,但对欧洲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原则却明显紧缩。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加强金融监管,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新协议,即巴塞尔协议Ⅲ标准。
荷兰银行负责西欧区的高级运输业务的戈吉斯早前在汉堡举行的船舶融资论坛上提醒:“船舶融资能力正在世界范围内降低,我认为还会持续降低。”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全球航运负责人扬森也表示同意:“即使在拥有业务的银行中,减少风险也是一个趋势。”该银行近期曾宣布相应缩减航运业的宣传。
不仅是境遇不佳的市场部分,如货柜运输、干散货、油轮,甚至是有利可图的领域,如液化天然气、离岸石油勘探,都必须要学会怎样适应严重短缺的商业贷款。
花旗集团船运主管帕克称:“我并不认为银行有足够的资金。你要看到资本市场会进一步的卷入这些领域,直到关于借贷的主权风险和限制有所下降。”另一个对船东十分关键的期限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制定的新资本充足要求,将于今年6月30日生效。在计算过模拟欧洲主权债券部分破产的影响后,新条款促使71间国际经营的欧洲银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率至9%。
德国第三大船舶银行──北德意志州银行航运及航空部主管斯托尔滕贝格指出,因此,船只贷款营运花费将会显著增长。他还解释道,一旦新的EBA条款和巴塞尔Ⅲ条例开始付诸执行,以一艘拥有较低水平债务的3500箱船舶融资为例,银行根据新资本充足原则收取的最小净利差,将会由现在巴塞尔II规定的1.45%上升至2.18%。
斯托尔滕贝格还提醒道:“这就是将来的情况,银行不一定能有办法应付。”他表示,由于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允许流动性成本再融资,“我相信在中期,我们不得不向客户收6%至7%的年利率。”
一些私募基金领域人士的金融提议由于价格太高而遭船东拒绝,但他们认为如果银行继续提高利率,他们的提议将更有竞争力。北方航运基金高级投资经理霍克斯特拉表示:“我认为一切都朝著我们的方向发展。”
该公司是德国少数设法为一些抛售资产的汉堡船公司做安全投资的公司之一。霍克斯特拉还称,公司刚刚结束了第一笔船舶投资基金,目前正为第二笔私人船运股票化,向全球投资者募集1.5亿美元。
其他私人新兴股本公司,包括由德国北方银行前全球航运业务负责人达斯经营的NavigosCapitalManagemen,以及由JP摩根资产管理公司和德国海运公司Harren&Partner创办的合资企业SUMO-Shipping。这两家公司都计划进行价值上亿美元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