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将获得20亿吨煤炭资源配置”的相关报道,湖北能源3月7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该报道与事实不符。 3月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关于“《湖北能源20亿吨煤炭资源将注入上市公司》”的文章,文中主要提及,公司拟在内蒙古境内开工一处大型煤化工项目,按照当地政策,公司将因此获得20亿吨煤炭资源配置;2011年,公司火电业务亏损近3亿元。 公司澄清称,2010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湖北省政府同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统一政策,由湖北企业通过在内蒙古新上煤炭转化项目和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获得煤炭资源的开发权,煤炭转化项目资源就地转化率达到50%,其余50%可全部运销到湖北省。所获得煤炭资源量力争按规划矿井储量规模20亿吨左右起步,实际煤炭资源配置量按转化项目规模计算。” 公司表示,公司作为湖北省能源保障平台,业务范围涉及电力、煤炭等行业,为争取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公司有意愿按照上述省区协议在内蒙古境内筹划建设煤化工项目,从而获取一定的煤炭资源。由于该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目前仅处于前期筹划论证阶段,具体项目与煤炭资源配置量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计至少在三个月内不会启动该项目,该事项不具备信息披露条件。 此外公司表示,“2011年,公司火电业务亏损近3亿元”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公司表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2011年度公司火电业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约1.5亿—2.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