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仍可再提高
3月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示,今年要进一步落实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是从去年9月执行,大部分的实施工作以及减税将发生在今年,因此,今年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2011年9月,我国重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在较大幅度提高了个税起征点的同时,还通过税级和税率的调整减轻了中低收入纳税人的负担。但是,由于去年全国工资迎来补偿性上涨,平均涨幅大约在13%左右;加之个税起征点上调发生在去年四季度,对全年财政收入的影响不大。
对此,今年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再次把关注焦点聚集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已连续5年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宗庆后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后,让新入职员工基本免交个税。但仍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不利于培育中产阶级、中等收入群体,也不利于当前拉动消费内需的目标。在现阶段的通胀背景下,要拉动消费内需,培育中产阶级,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仍有提高空间。
无独有偶,在帮助个人纳税者减轻税负的问题上,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经济学家陈佳贵也从另一个角度给出的回答。陈佳贵指出,“现在按照一个人一个人地征收个税,也存在弊病,比如一个家庭挣钱多,可是妻子和孩子没有工作,负担也很大,交的税也多。按家庭征税,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
结构性减税难“解渴”
自2002年官方开始提出“结构性减税”战略以来,我国结构性减税的步伐从未停息,2011年我国实行了一系列减税政策,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与此同时,增税也同步进行,如资源税全面实行按价格计征。
今年两会前的一份调查显示,高达6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自身的税负较重,九成被调查企业认为结构性减税不到位。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用颇为少见的口吻说:现在税负“是非常混乱的问题”。尽管“混乱”,中国百姓还是看明白了一个简单的数据对比:2011年中国税收总收入接近9万亿人民币,同比增22.6%。同期,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速则为9.2%。
对此,许善达承认,中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这个态势为政府执行结构性减税提供了资源”,中国已经实行的减税政策还要继续执行,某些力度不够的以后还要加大力度。
今年两会上,有25名代表、委员联名建议“中国应结构性减税为企业减负”。参与联名的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财政收入结构存在明显问题,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使商品含税成为公共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进而形成中低收入阶层“税收痛苦程度”高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也在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结构性减税在小微企业的体现尤为明显。解学智指出,一个方面是税制设计上考虑了小微企业的特点,给了一些特殊的安排,比如说增值税有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涵盖了小微企业,税率只有3%营业税。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有起征点的规定,起征点上限是两万元,两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缴税费。据此测算,每年将有900万个体工商户因此受益。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招商局前董事长秦晓对记者表示,结构性减税是当前政府导向,而全面减税是个“长议题”。他表示,减税是肯定的,但减的力度、减的步骤要均衡,减税要考虑各个群体的利益。
“营改增”趋势已不可逆转
在去年一系列减税措施中,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两会期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明确表示,2012年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至全国范围。
从已经试点了两个月的上海到提交试点申请的北京、天津、重庆、苏州、厦门、深圳,再到跃跃欲试的山东和海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年内扩围,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作为结构性减税至关重要的“一刀”,“营改增”的一举一动牵动多方神经。
对此,解学智认为,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本身就是为了推广。他指出,上海试点改革的特点归纳起来,它的功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个就是形成了一个三重抵扣机制,就是消除重复征税有个三重抵扣。原来上海的企业没纳入试点之前,那么它是缴纳营业税,重复征税,改征增值税以后,这三重抵扣消除了重复征税,实际上就是一种减税措施。另外一种安排是低税率,因为上海的小企业原来征营业税,多数按5%缴纳,改征增值税后,就是按3%来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