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让我们省了钱,是不是又要在新一轮的家电涨价中变相'交回去’呢?”近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秘书长唐爱军独家向E天下记者透露,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初公布,并有望于今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管理办法》将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征收基金,计划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等。有消费者担心:企业增加了新的资金压力,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黑电担心“很受伤”
根据国务院已出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拆解实行基金管理,用于该类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时隔一年,与其配套的基金征收办法也呼之欲出。据了解,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即将颁布的《管理办法》为征求意见稿第三稿,提出的征收标准约降低20%,国内家电企业的成本压力有所减轻,不过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仍将达到30亿元。最新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其中,以电视机为代表的黑电厂商对此反应敏感。
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在此前两会提案中建议对具备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家电制造商进行回收基金征收减免。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显示:大型电视机企业的年出货量在六七百万台左右,照此计算,企业每年将上缴的基金将达到上六七千万元。赛迪顾问分析师认为,黑电行业盈利能力本来就弱,成本转移能力差,若基金征收办法确实以上述标准实施,可能成为受影响最大的细分行业。
不过,作为黑电大户的长虹集团则对此政策表示支持和欢迎,并视其为一大利好。长虹集团企业策划部部长刘海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相继出台的与废旧家电相关的政策对于环境的保护、再生资源的利用、企业发展方向的引导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拿长虹来说,我们已经累计向市场投放了1.4亿台的彩电,如果不能实现很好的回收利用,消费者将面临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谁为“回收费”买单?
目前,虽然在具体的产品收费标准和补贴方式等细节上仍存在变数,但由生产企业根据产量缴纳费用已成定局。高昂的回收基金费会不会令已经“节节高”的家电价格再次上涨呢?
有分析认为,随着国内外环保政策的完善,中国家用电器企业未来的环保成本将会不断增多。相关企业也将平均提升销售价格,“最终还是普通消费者买单”。
对此,企业人士却有不同的看法。长虹集团企业策划部部长刘海中认为,“有些企业可能将'废电基金’看作一个包袱,相反,有些企业则会把它看作一次新的发展机遇,不会简单地将增加的环保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据了解,除了向电器生产企业征收回收基金,国家还将对电子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补贴,标准在70~100元之间。具体约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目前,国内的废旧家用电器回收行业盈利能力不足,但它们都有望从新的政策中受益分得一杯羹。目前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企业主要有格林美、TCL奥博、长虹格润、桑德环境等。以长虹格润为例,目前每年可以拆解处理的废旧家电达到200万台,刘海中认为,今后国家还有可能继续出台相关的“组合拳”,从而引领废电回收公司逐步走入成熟的商业模式。
推动新的产业链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又会有怎样的影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专家表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原则是'污染者买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都拥有污染防治的责任。”
据了解,日本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就需要直接支付“回收费”,我国目前实施的电子废弃物相关政策概括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这一原则强调的不仅是生产者的责任,同时强调了整个产品生命链中不同角色的责任分担,而消费者也在其中。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同时,商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
可以预见,国家有关部门将大力整改失序的废旧电器市场,业内人士认为,此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就是一种政策铺垫,意在全国建立和形成一批专业的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和拆解企业,找到一条“绿色可循环”的运营体系。与此同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也蕴藏着巨大商机。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