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发改委公告称,2012年度共核定240亿美元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这是发改委第一次公开外资行外债额度,亦是资本项下管制逐渐放松的又一举措。
发改委此前曾通知境内外资行申请2012年的中长期外债额度。根据相关规定,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的中长期外债,由发改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下的短期外债,由国家外汇局核定余额。
发改委公告表示,为促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发挥外资银行在“引进来”、“走出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本年度共核定240亿美元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
据一些外资行人士透露,与往年相比,发改委今年为各家行核定的中长期外债规模确实有所上调,上调的幅度少则百分之二三十,多则一倍,但由于此前发改委未曾公布此数据,因此无法得知总体上调多少。
“此次中长期外债规模核定,主要考虑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适当考虑营运资金贷款等外债需求。在核定的中长期外债额度内,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须提前将借款规模、期限、境外债权人等情况报发改委备案。”发改委称。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发改委之前发布的文件,境内外资银行的中长期外债额度如在年内用完,今年允许其申请增加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这意味着外资银行实际借入的中长期外债规模可能会更高。
发改委还表示,选取汇丰、德意志、摩根大通、花旗、三井住友、东亚6家银行进行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工作试点。此前,发改委外资司已于2月8日组织召开了试点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工作会议,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银行业协会以及汇丰、东亚、摩根大通、花旗、德意志等外资银行与会。
试点工作拟在确保风险可控、需求真实、用途合理的前提下,支持优质主体扩大外债规模、拓宽业务领域,优化外资银行外债结构。
数据显示,2011年末,中国外债余额为6949.97亿美元,其中中长期外债占比27%,达1940.96亿美元;在登记外债余额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债余额为540.54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