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短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决如下:
1.原产于中国的油管短节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威胁;
2.原产于中国的套管短节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未造成实质性损害或阻碍,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根据该裁决,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对原产于中国的油管短节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2011年9月12日,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短节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9.00.51、7304.29.00.59、7304.29.00.61、7304.29.00.69、7304.29.00.71、7304.29.00.79。2012年3月1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80.2%~173.4%的反倾销税,征收563.9~9125.6人民币/公吨的反补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