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换“马甲”变成民航发展基金被广大网友质疑,最近这一事件再次有了新进展,昨(25)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25日以邮寄方式向全国人大提出对《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审查,撤销或宣布其无效;并责令财政部就此向公众道歉。
三观点驳斥民航发展基金
虽然财政部反复强调这样的调整并没有增加消费者负担,但是北京两位律师却对此进行了质疑。
观点一出发点很荒唐
《办法》第一条提出“为规范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民航“事业”发展,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律师认为,民航不是“事业组织”,而是“企业法人”。
观点二涉嫌捆绑销售
《反垄断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强迫企业垄断经营,不得制定含有妨碍市场竞争的规定等。强制向消费者收取民航发展基金就是逼迫消费者买机票必须交基金,否则无法买到飞机票。是典型的强迫企业垄断经营、捆绑销售。
观点三没有按要求听证
律师还指出,财政部制定《办法》未经征求意见或听证程序,国务院发布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但《办法》并没有召开听证会。
算账:基金成为摇钱树
董正伟还为机场建设费算了一笔账。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AviationAdministrationofChina,简称“民航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运输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为62053.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0%。按照国内每人每次50元机场建设费、国际70元计算,国内机场建设费2855840万元,国际机场建设费345576万元,2011年机场建设费合计3201416万元即320亿多元。而且机场建设费每年以两位数增长。
机场建设费征收了20年,粗略计算机场建设费共收取3000亿元以上。但财政部有关数据才不到一千亿元。一年的机场建设费可以建造一个大型国际机场,这么多年机场建设费收入等于民众投资建设了机场,民众是所有机场所有权人。
(华西都市报) |